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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根据国税发[2004]113号文件规定,可延期申报的特殊原因: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(免)税单证或申报退
根据国税发[2005]51号文件规定:退税相关资料应保存10年。
企业应在取得外经贸进出口经营权后30日内办理税务退税登记